[摘要]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连云港市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出台不仅体现了我市对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的重视,更对全市的绿色建筑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带来极大的推动。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连云港市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出台不仅体现了我市对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的重视,更对全市的绿色建筑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带来极大的推动。建设低碳城市,实现绿色发展,市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推广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色建筑,加大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物节能强制性标准
建筑节能监管方面
该局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江苏省公共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省强制性标准。
一是建立严格的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项,达不到节能50%或65%(大型公建)标准强条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二是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提前至建筑方案规划审批阶段;三是严格工程报建手续,凡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四是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要求质监部门严把节能施工质量关,对未进行建筑节能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给予竣工备案。同时,全面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及招标等单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监管。新建建筑方面,2011至2014年4年间全市新增节能建筑2192.68万平方米。
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
严格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2015年起,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都已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在施工图审图阶段,严格按照绿色节能标准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标准。对于不符合绿色节能要求的不予通过。在建筑施工阶段,督促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推广绿色施工。在建筑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测评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建筑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效能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1至3月份,全市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同时,积极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目前全市共有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2个,面积196万平方米。扎实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区申报,目前全市范围内在建的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3个,暨徐圩新区、开发区新海连·创智街区、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
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方面
切实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完成市级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建设。2014年开展了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建设,首批30家建筑数据采集器安装及市能耗数据监测中心全部建成。2015年底,计划完成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同时要求新建、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筑能耗超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同步设计、安装、运行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用能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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