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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违规"广告合集:下次再这样 就要被罚款啦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9-09 15:46

[摘要] 如果你的朋友或老公正好是房产策划,而你又恰巧很多天没有看到他了,请你无须担心他是否出事了,也勿用困扰他是否出轨了,或许他这两天仅仅是在忙着改方案而已,因为它——“ 严”广告法,来了!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如果你的朋友或老公正好是房产策划,而你又恰巧很多天没有看到他了,请你无须担心他是否出事了,也勿用困扰他是否出轨了,或许他这两天仅仅是在忙着改方案而已,因为它——“严”广告法,来了!

 近日,有“好事”网友问小编,为什么新广告法推出了这么久,还能看到“违规”广告?

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普个法,一般来说大家在路上看到的大多数“违规”户外大牌广告都是9月1号新广告法颁布之前,在工商部门正式备过案的,所以说此“违规”非实际意义上的违规啦。而且说起来户外广告一般都要经工商部门备案,所谓的“违规”广告更多的是针对网络广告和纸质传单一类。

以此为例,连云港房产圈常见的广告类型有:

大类价格:

一般新盘首开,或者老盘清尾,开发商总是愿意拿出相对低廉的价格来吸引购房者,而具体操作就是推出各种特价房,XXXX元/㎡起是惯用的吸睛手法,而现在新广告法说了,凡特价房必须标明具体房号、面积;优惠需标明起止日期,所以说针对此类广告,我们只能说NO!

相关法律条例:

房地产广告暂行条例第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我们常常在生活中看到一些表述模糊的广告,比某些低价房产销售广告常常以价格吸引人目光,但那并不是实际销售价格,消费者到访后才被告知数量仅有多少,或是活动已经结束。

除了很明确的“起价”还有一类和价格相关,看了容易让人想入非非,“误以为”的广告,也是不合规的。

 

根据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根据这条法律,同样的像“热销传奇”“全城疯抢”还有什么“开盘劲销XX亿,开盘半售罄”等,之前开发商用作造势的一些没有出处,油爆爆的数据都不能用了。新广告法说了:以后“吹牛皮请打草稿”请拿出数据来源撒!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中显示,违反新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满大街的某某区域销量高(销冠)、具性价比等这些广告语,大家都不陌生,那么问题来了:谁给你的权利评出来的?

这样的广告语实在是太多了,以后这种类似用语将不得出现。

   广告法 第九条规定

   (三)使用“”、“高级”、“佳”等用语;

   (十一)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 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买XXX读XXX ,买XXX送 ,这样用市政条件作为误导的广告也会被认定为违法。

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 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地产广告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 、就业、 等事项的承诺。

房地产广告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 或者 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以后像这种的,需标明建筑面积还是实际面积:(连云港之前相关的房产广告基本都没有奥)

而像这种的,也不可以直接再说自己是什么“”了:

还有就是以下这种 、 预期什么的,新广告法也是不让说了:

  处罚措施:

   新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有上述广告形为的,由工商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明确开盘日期的,只要延期开盘或更改开盘日期,也视作虚假广告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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