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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首付400万的房子5年惹了8场官司

中国江苏网  2014-07-19 00:30

[摘要] 首付400万,就想拿走千万房产的产权证?因银行贷款不顺,南京一家商住楼买卖正面临解约风波。5年8场诉讼,历经省市区三级法院8次审理、省检察院抗诉,至今依然难有结果。

首付400万,就想拿走千万房产的产权证?因银行贷款不顺,南京一家商住楼买卖正面临解约风波。5年8场诉讼,历经省市区三级法院8次审理、省检察院抗诉,至今依然难有结果。

首付400万的房子5年惹了8场官司

银行抵押贷款受阻,千万房产买卖拉开诉讼大战

2007年4月,南京大江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与曹某、俞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曹、俞共同购买大江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务办公楼第二层,面积约为1260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8000元。

合同签订当日,俞某预付150万元房款。同年7月,俞某再支付250万元,大江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俞某、曹某。双方约定:剩余房款“应在所购房屋具备办理两证条件同时支付或向银行办理该房屋抵押贷款时支付”。

2008年11月,大江公司向曹某、俞某发出催款通知,要求一周内把剩余房款交齐,否则收回产权。此后,曹某到招商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不成,买卖双方诉讼大战由此拉开。

争议焦点:首付400万,能否拿走产权证?

“千万房产,才付了400万,就想拿走产权?”判决后,大江公司不服,表示要继续上诉。而曹某则认为:房子先过户给我,才能拿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把剩余房款付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案诉讼的焦点在于:卖方大江公司要求曹某、俞某支付房款后,再过户产权。而买方曹某认为,为了在银行贷到款,大江公司应先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用房屋抵押贷款付清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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